宜通世纪已向法院申请立案 投资者尽快索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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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3年9月21日,广东金桥百信律师事务所罗建欣律师代理的投资者诉宜通世纪(维权)科技股份有限公司(简称:宜通世纪,证券代码:300310)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一案已向广州中院提交立案申请,目前此案的立案审查工作法院正在推进中。(罗建欣律师专栏)
2023年4月7日,宜通世纪公司及相关当事人收到广东监管局出具的《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》(广东证监处罚字【2023】2号)。经查明,宜通世纪涉嫌违法的事实如下:2017 年5月1日至12月31日,宜通世纪的全资子公司倍泰健康通过财务舞弊行为,虚增收入9,734.39万元,虚增成本5,260.99万元,虚增利润总额4,083.86万元,分别占宜通世纪当期披露数额的3.7%、9.75%和15.67%,导致宜通世纪2017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。(宜通世纪维权入口)
罗建欣律师表示,依据《证券法》及最高人民法院相关司法解释的最新规定,信息披露义务人违反法律、行政法规、监管部门制定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关于信息披露的规定,在披露的信息中存在虚假记载、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,人民法院应当认定为虚假陈述。赔偿范围包括:投资差额、佣金、印花税和利息损失等。
目前,罗建欣律师正在代理宜通世纪受损投资者索赔诉讼工作,索赔条件暂定为:
2018年4月3日至2022年11月4日期间买入宜通世纪股票,且在至2022年11月4日收盘时卖出或继续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或可向公司索赔,索赔条件最终以法院认定为准。罗律师提醒,此案件诉讼时效为3年,诉讼时效经过后起诉,投资者会丧失胜诉权。
投资者需准备索赔材料清单:
一、股票交易记录(或对账单);
二、证券账户证明材料;
三、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。
罗建欣律师声明:
1.上述提示索赔条件、赔付对象及范围等仅供参考,最终以法院生效的判决认定为准。
2.律师费为风险代理,在投资者实际获赔后再支付。
(本文由广东金桥百信律师事务所罗建欣律师供稿,不代表新浪财经的立场。罗建欣律师,系广东金桥百信律师事务所合伙人,广州仲裁委仲裁员、广州市律师协会证券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。拥有证券、基金、期货从业资格证书。执业二十余年,且系资深股民,已组建专业证券诉讼团队,成功代理或正在代理大量证券维权案件,维权经验丰富。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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